海口6月7日電(記者 王曉斌)海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海南國際仲裁院理事長王雪林在海南省新聞辦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海南國際仲裁院在2020年完成機構改制以來,受理仲裁案件11731件,标的額289.2109億元,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0件。
6月6日,“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八場)——“海南國際商事仲裁規定”專場。記者 王曉斌 攝王雪林介紹,海南國際仲裁院是海南省委、省政府為适應海南自貿港建設改制設立的國際商事仲裁機構,2020年在全國率先完成機構改制,實現了決策機構、治理機制、仲裁規則、仲裁調解隊伍、調解機制、執行機構“六個國際化”。該院現有仲裁員1367人,其中境外仲裁員占近三分之一。
王雪林說,海南國際仲裁院改制以來,受理仲裁案件11731件,标的額289.2109億元,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0件;受理商事調解案件220件,标的額16.5503億元;受理涉外案件159件,标的額17.84億元,當事人涉及全球20多個國家和地區。
海南近日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海南自貿港法賦予的自貿港法規制定權,出台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幹規定》,該規定對現行仲裁法作出适度變通和創新,提出率先在海南自貿港探索開展臨時仲裁,為商事糾紛當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與國際接軌的臨時仲裁制度服務。
王雪林表示,為了協助實施臨時仲裁,海南國際仲裁院發布實施《協助臨時仲裁工作規則(試行)》,可以為臨時仲裁提供仲裁員指定、仲裁秘書、庭審設施等國際先進高效協助服務。(完)
UEADADYQHKQEHKQHEQ
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