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31 05:45:56 來源:網絡
北京8月22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8月2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甯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一案。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2006年1月至2023年春節前,被告人郝宏軍利用擔任遼甯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甯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甯省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甯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股份購買轉讓、工程承攬、商品銷售、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7498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郝宏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郝宏軍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郝宏軍生于1962年12月,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産黨。2023年2月,官方通報其在任上被查。同年7月,官方通報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大肆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等。
郝宏軍曾在紀檢監察系統工作多年。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他還被指“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肆幹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敗壞紀檢監察幹部形象”。(完) FDSFDFSWQEWQEQH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