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四川省調整優化商業性個人住房信貸政策)
四川調整首套住房商貸首付比例,圖為售樓處沙盤 資料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銀發〔2024〕102号)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銀發〔2024〕103号)精神,按照因城施策原則和各城市政府調控要求,現将四川省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一、對于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
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三、2024年5月18日(含)後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及5月18日之前完成網簽備案未放款的借款人,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本政策執行。
四、各城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合理确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